hoopjunkie’s junkyard 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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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NBA選秀會後觀察

July 4, 2008 · Leave a Comment

(本文為中國時報專欄)


(Source: nba.com)

每年NBA選秀總會給人不同的感受。例如1992年和1996年選秀,都被稱為近代水準最高的選秀會,1997年眾所週知是「鄧肯選秀會」,2000至2002年的整體水準則極差。

有人說今年NBA選秀是近年來最難預測的選秀會之一,因為有實力被選者眾,但也有人說今年是一屆很平庸的選秀,因為備選球員中缺乏「巨星」。各人感受不同,但有一點倒是不能否認的,那就是選前各家預測的選秀落點,好像是近年來最準的一次。

就像去年選秀為歐登和杜蘭之爭,今年選秀焦點也只有兩大球員:羅斯和畢斯里。連續兩年,誰該是狀元都引起熱烈討論。大家都知道,選秀既不能完全稱為一門科學,也不能完全靠感覺,而是兩者綜合的產物。

所以,慢慢的,我發現自己的選秀邏輯是這樣的。以去年為例,兩名鋒線,我會以中鋒為優先,因為一名好中鋒的主宰能力會比一名好的前鋒強。如果以今年論,一名控球和一名前鋒,則我會以控球為優先,因為控球影響球賽和球隊的層面遠比前鋒來得深遠。

或許大多數人的邏輯也會是如此,所以去年拓荒者挑了歐登,而今年公牛挑了羅斯。也就是說,一名好中鋒在攻守兩端的影響力再怎麼說都會大於前鋒,而控球由於持球在手,往往最能操縱一支球隊的興衰成敗。

看看歐尼爾、鄧肯,再看看奇德、保羅、奈許,乃至爵士隊的威廉斯,都是很好的案例。儘管羅斯還有外線不穩定、急燥等缺點,公牛還是義無反顧的下標。

而「兵不厭詐,這是戰爭!」的選秀歷史,今年也似乎再度重演。篤定在前兩順位獲選的畢斯里,選前突然傳出熱火總裁萊里「不欣賞畢斯里」的說法,熱火很可能改選控球梅約或將選秀權交易的謠言不脛而走,搞得順位在熱火之下的幾隊不得不火速擬好十八套劇本因應。

搞了半天,熱火還是按照劇本演出。這讓我想起塞爾提克隊在1998年玩的把戲。當年塞隊教頭皮提諾對外放話,說皮爾斯測試結果不佳啦、他不看好啦,原本有可能名列前五順位的皮爾斯,就這麼一路滾到第十順位。老皮大放煙霧彈成功選到小皮,爽到不行。十年後,小皮率塞隊拿下隊史第十七座冠軍,同時獲選MVP,想來老皮也有功勞。

看著今年選秀榜單,不禁讓人感嘆籃球終究還是長人的運動,六十名球員中身高在208公分以上的就占三十五人,將近六成。籃球場上畢竟是一寸長一寸強。

今年選秀同時隱約著透露外籍球員的「退燒」,雖然外籍球員對NBA的影響愈大,但或許是各隊被兩年前暴龍選的義大利狀元巴尼亞尼嚇到了,態度變得保守許多,至少不太敢貿然在首輪高順位下注。除了第八順位的義大利前鋒加里納瑞,其餘選前風評不錯的外籍球員,順位全面下滑,歐洲球員的選秀經驗,已經快要變成第二輪起跳。

最後讓人不得不思考的是,在南加大時期收受不當利益、選前鬧得滿城風雨的梅約,還是在高順位入主灰熊。大家都在討論NBA的「正直」(integrity),但事實證明到頭來根本沒有人在乎這些,因為有球技就保證有頭路。

多的是有錢就拿的球員,只在乎自己的利益,反正一兩年就要落跑,製造出來的麻煩和問題,丟給大學母校去收拾爛攤子。只要進了NBA,球場燈光一亮,攝影機一ON,誰還記得那些呢?

而這不是蠻悲哀的嗎?如果NBA裡都是這些球員,我們又怎麼能夠只責怪像唐納吉這種心術不正的裁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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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NBA選秀1.0談起

May 28, 2008 · Leave a Comment

(Photo source: ESPN.com)

(本文刊登於2008年6月號美國職籃雜誌/HOOP Taiwan)

 

去年歐登(Greg Oden)和杜蘭(Kevin Durant)兩大新秀的討論風潮彷彿還在耳邊,但很快的,選秀季節又要到了。突然想起十年、十五年前相同的這個季節,也突然覺得,NBA近年來在各個領域的改革呼聲不斷,但選秀或許也應該納入這個討論的範圍。

在過去那個NBA資訊還不是很充足,也沒有電腦網路的時代,我個人很享受的一件事是,在四月份拿出一張白紙,畫出NBA季後賽的對戰圖,然後自己歡樂的分析、預測一番。

接下來的五月份,再拿出一張白紙,列出各隊的選秀順位,然後再度歡樂的去預測各隊的選秀結果。到選秀之後,再將自己的預測和實際的選秀結果比對,看看自己的「命中率」如何。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這個習慣就消失了。朋友要我來個預測,雜誌要邀稿排個「mock draft」,一律敬謝不敏,因為坦白說──我實在不知從何預測起。

難以預測的選秀
之所以難以預測,和近年來NBA選秀的特色有關;當然,這純粹是個人感受。首先是棄學球員愈來愈多,其次是國際球員也跟著增多,而且NBA各隊選擇外籍球員的意願也愈來愈強。

以前之所以容易預測,主因在於備選球員幾乎都是大四生,外籍和棄學球員不多,順位自然也容易排。

也正因為各隊寧願將賭注下在棄學生和外國人身上,不僅事前預測困難,而且造成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我發現,除非該年度備選陣容有幾個超級球員,否則近年來擁有高順位的球隊,反而是如履薄冰、戰戰競競,甚至寧願「trade down」。

也就是說,選擇棄學生、外籍球員的引誘很大,但要選他們很可能非得在高順位下手不可,風險也一樣大。

今年依照NBA公佈的名單,又有69名棄學球員。不過,這不會是最後的數字,經過選前測試,勢必有許多自知無望、或是根本只是利用棄學搏知名度者會退出。坦白說,如果不是NBA搞了個19歲條款,迫使許多人必須念一年大學,他們之中鐵定有許多人是高中畢業就投入選秀的。

不禁不讓人質疑,19歲條款終究也只是治標,重點在於現在的球員可以無次數限制的投入選秀、退出、投入、再退出,以堪薩斯大學的Brandon Rush為例,加上今年,會進出選秀三次。這雖然保障了球員的權益,但對球隊和聯盟真的有好處嗎?

當然,如果搬出棄學球員在NBA裡的成功,我是沒有話說的。最近就有一篇文章列表指出,前一個非棄學球員的NBA得分王,名字叫作大衛羅賓森,時間在1994年。詹姆斯和布萊恩的成功,自然也無需贅言。

我想質疑的是,難道NBA選秀制度至此可以算是完全的成功嗎?在探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不妨回到過去「選秀1.0」的時代。正如同1.0版的軟體不見得比2.0版難用,過去的NBA選秀規則,說不定還是有參考的價值。

選秀1.0
檢視過去的NBA選秀規則,早期選秀制度並不健全,被形容是幾個老闆在一個煙霧瀰漫的房間裡、你一言我一語就談定的東西。

1947-65年間,採用一個相當特殊的地域選秀(territorial pick)規定。此規定的著眼點,在於當時大學籃球極受歡迎,為了讓當時還在努力拼球迷的NBA能承接大學籃球的球迷層,任何球隊都可以在首輪選秀前,直接選擇出身在球隊所在城市方圓50英里內的球員,至於原來的首輪順位,自然就作廢。

在這個特殊規定之下進入NBA的球員,包括最有名的張伯倫(Wilt Chamberlain)被費城挑走,羅伯森(Oscar Robertson)進入辛辛那提皇家,出身麻州並就讀聖十字大學(Holy Cross)的漢森(Tommy Heinsohn)進入波士頓,以及亞瑞辛(Paul Arizin)等等,而他們也確實發揮了預期的效果,既為家鄉球隊爭戰績也帶來球迷。

這是個很有趣的規則,我突然覺得,儘管它看來是舊時代的產物,而且NBA表面上看來沒有缺乏球迷的問題,但不見得不能在今日使用。

這個規定確實有得吵,因為球員的「出身」,究竟是要以出生地、成長地,抑或是就讀的大學而定,就很麻煩,至於50英里的範圍大概也會鬧翻天。以張伯倫為例,他究竟是出身費城,還是念大學時的堪薩斯?(我知道堪薩斯沒有NBA球隊,但這是個例子)

以此推斷,如果使用此規則,去年的狀元歐登,可能會直接被溜馬(他成長於印地安那波里斯),或是騎士(就讀Ohio State)挑走。而今年爆紅的羅斯(Derrick Rose),可能被公牛(成長於芝加哥)或是灰熊(就讀孟非斯大學)選走。

這種有別於正規選秀制度的規則,似乎替選秀加入了一些趣味,而且也有它的邏輯。如果羅斯加入公牛或灰熊,我相信對該隊都是莫大的幫助。

也許有人認為,如此一來就打破了選秀的公平性。但平心而論,目前的公平性也只是建立在數字和機率上。1966-84年間,NBA選秀採取東西區戰績最爛球隊猜銅牌正反面的方式,決定狀元籤,湖人、公鹿和火箭就分別靠此標進魔術強森、賈霸(Kareem Abdul-Jabbar)和歐拉朱旺(Hakeem Olajuwon)。猜銅板並不見得公平。

再以後來實施的樂透制來看,夠公平了吧。但奧蘭多魔術都不是希望最高的球隊,卻好死不死在1992-93年連莊狀元籤,選進歐尼爾(Shaquille O’Neal)和哈德威(Penny Hardaway),就結果來看這並不公平。

現行選秀制度最差的一點是,球隊在季末能夠刻意擺爛,大大增加贏得狀元籤的機率,同時由於制度的設計,戰績最差的球隊,最差的順位也不會低於第4順位。難怪前尼克、火箭教頭范甘迪(Jeff Van Gundy)曾經疾呼NBA取消加權樂透制,讓每一支未打進季後賽隊伍都擁有相同抽中狀元籤的機率,以杜絕此歪風。

兩輪選秀可以增加
此外,以往選秀和現在最大的不同,就是現行選秀只選兩輪。NBA選秀在1960年最多有選到21輪,1974-85年間固定選10輪,1985年之後縮減為7輪,1989年正式再縮減為兩輪。

減少輪次的原因,是在於保障更多球員,能夠在各隊之間測試,製造出更多加入NBA球隊的機會。

這很符合邏輯,或許也很符合球員的需求,但我不得不想,如果只選兩輪,那各隊花大錢去供養一個球探部門作什麼呢?大學明星、外籍明星,藉由媒體的報導不都攤在檯面上?

基於增加趣味性的原則,只要有好的配套,我認為增加選秀輪次沒有什麼不好。你可以規定,在第二或第三輪之後被選入的球員,該隊只能保有該球員權利一年甚至半年,如未簽約則成為自由球員。

重點是,這增加了球迷討論的空間。同時,這更可能積極促成NBA總部想要落實的小聯盟「農場制度」。

沒錯,自NBA選秀縮減為兩輪以來,只有8名第二輪球員入選過明星賽,包括「小蟲」羅德曼(Dennis Rodman)、射手荷納塞克(Jeff Hornacek)、現在魔術的路易斯(Rashard Lewis)以及巫師的亞瑞納斯(Gilbert Arenas)等人,你大可以就此論定NBA的選秀精準,制度也OK。

但同樣的,以往NBA不是沒有出現過第三輪、第七輪選秀成為先發球員的例子。我的意思是說,只要球員夠好,無論制度如何設計,應該都還是有冒出頭的空間。

附帶一提的是,我也想起以前NBA球隊因為選秀輪次太多,曾經選擇女子球員、老闆的秘書、甚至短跑明星路易斯(Carl Lewis)的案例。是很爆笑,可能也很荒唐,從另一方面來看卻多了一點humanity。

以上種種,可能屬於「狂想曲」的範疇。但我想表達的是,所謂的保護球員、球隊權益,如果從另一方面來看,或是用另一種思考,或許會有不同的想法和作法出現。

說得更白一點,如果各隊擺明了就是亂選、瞎矇,那麼我看不出選秀制度為何不能再作變化,增加一點變數。

有人說得好,MLB的洋基財大氣粗,弄來弄去每年都是滿手王,也不見得有人幹譙。而NBA的制度基本上一直遵循著懲罰強隊、保護弱隊的「公平正義」原則,但有些百年爛隊就算收進10個樂透新秀,到頭來還是一樣爛,這是不是傷害了整個聯盟、浪費了球員天份?

從「1.0版」的選秀想起,在看似合理、順暢的NBA選秀制度裡,其實我們還是可以有不同的思考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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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報告:樂透、湖人和足球

May 25, 2008 · Leave a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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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最近的讀報心得,和各位分享。未來我也打算繼續下去…

Landing top draft pick can lift NBA team to new heights, and also fill arena

Memphis Commercial-Appeal

這篇文章說明,選秀─特別是高順位選秀─還是球隊改變命運的主要關鍵,而不是自由球員或交易。而今年是連續第二年,前兩順位的球隊都可以閉著眼睛選,反正都不虧本。

This is the second straight year that two prospects are interchangeable with the first or second pick, meaning the top two teams could have equal satisfaction. This year’s version of Oden-Durant sweepstakes features Kansas State’s Michael Beasley and Memphis’ Derrick Rose — dynamic players with marketing and game-changing appeal.

對於有時被批評的樂透選秀,NBA籃球營運總裁Joel Litvin則有這樣的說法。他認為,只要爛隊能夠透過樂透制度選到具有強大影響力的球員,樂透制度就算有發揮它的功效:

If you look over the entire (lottery) period, the team with the worst record has won one of the first three picks 70 percent of the time. Sometimes there’s only one player who can change a franchise and sometimes two. If a team winds up with one of those picks, then the lottery has done its job.

樂透新秀對球隊的影響,灰熊助理教練Lionel Hollins是這麼說的:

The biggest thing is that it’s an energizer for the organization when you talk about fans getting excited. Look at what happened in Portland last year (landing Oden). It energized a whole city. When you’re down you need something that will enthuse the fan base. It just becomes a bigger-than-life situation. There’s so much interest. It’s a catalyst to having season ticket holders.

And what’s at stake basketball-wise is getting a player who can come in and play right away. They can’t have a guy drafted this high sitting on the bench waiting to develop.

他強調,最主要還是要選進馬上就能打的球員,高順位新秀並不是選來培養的。這讓人想起Kwame Brown…

LA Lakers have universal appeal

Los Angeles Daily News

純粹是幾項數據,根據NBA自己進行的市調,湖人是最受全球歡迎的球隊…

– 湖人隊官網今年的被瀏覽頁數(page views)達到5100萬次,全NBA最高。
– Kobe Bryant個人網頁被瀏覽次數270萬次,全NBA最高。
– Pau Gasol個人網頁被瀏覽次數140萬次,全NBA外籍球員最高。
– 湖人82場球賽中有77場在全球各國轉播。
– Bryant的球衣預計將會在中國和歐洲銷售排行榜排名第一,在拉丁美洲則有前五名。

接下來這一篇文章是篇精彩好文,來自紐約時報,很值得花時間一讀。主題是說明足球和籃球的相似性,以及歐洲球員進入NBA之後,也將足球和籃球以一種奇妙的形式拉近了距離:

Soccer as NBA buliding block

New York Times

20060810-nash2

鳳凰城太陽進行的季外訓練課程,如今已經納入足球的課程,Steve Nash、Boris Diaw、Grant Hill、Leandro Barbosa等人圍成一個小圓圈,就像足球隊那樣,以大腿、腳、胸部和頭頂的方式,作足球掌握的訓練。目的在於訓練敏捷性、手足協調等等,而負責指導的不是別人,是1998年世足賽冠軍法國隊陣中的大將Frank LeBoeuf

相當有趣的一點:NBA近幾年來的MVP,都和足球有點關係。Kobe Bryant在6-13歲時住在義大利,踢的就是足球。Dirk Nowitzki以前也踢足球,加拿大出生的Nash也一樣,他的老爸和弟弟還都是職業足球員。去年總冠軍戰的MVP Tony Parker,小時在法國也踢足球。

其他例如爵士中鋒Mehmet Okur,小時在土耳其一支職業足球隊的青少年隊踢球,後來因為長太高,成為門將;繼續長高之後,只好去打籃球。而今年即將進名人堂的傳奇中鋒Hakeem Olajuwon,小時在奈及利亞擔任門將。湖人的法國前鋒Ronny Turiaf在法屬Martinique島長大時,也曾經是足球門將。

本身在歐洲混了很久的前太陽、現任尼克教練Mike D’Antoni就說,歐洲足球的概念,很注重傳球、分享、團隊,助攻的人和得分的人有著相同的功勞,球員也比較不計較統計數字,整個文化和美國有很大的不同。他是這麼說的:

The whole culture is they appreciate the guy who passes the ball to the guy who gets the assist and passes to the guy who scores. They appreciate the work that went into it. Even the guy who is not getting the stat is important in the whole function of the team and the goal that is being made. That, to me, is fundamental.

高齡86、三角戰術的發明人湖人助理教練Tex Winter則說,他不是足球專家,也未曾研究過,但是他可以約略看出足球和籃球,以及triangle offense的相似性,幾乎都是「幾何學」的問題,強調空間、距離、直線、強弱邊等等。他說:

Soccer is a lot like basketball. It’s a game of geometry. Spacing, distances, direct lines — they operate on these angles and reverse sides of the court with the ball, just as we would in the triangle. Not being a soccer coach, I can’t really address it with intelligence, but a lot of the concepts are similar.

Okur表示,足球讓他學到如何以身體去擋住防守者(using his body to seal off a defender),以及空手走位(move without the ball)。Olajuwon則說,足球訓練是讓他擁有footwork的原因。

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是這些接受過足球訓練的歐洲球員,將假倒風氣帶進NBA;其中最知名的當然就是前湖人、國王中鋒Vlade Divac。目前享有此盛名的,則以阿根廷的Manu Ginobili和法國的Tony Parker為最。

湖人隊來自斯洛維尼亞的後衛Sasha Vujacic就說,在歐洲足球中,大家都擅長假倒,這已經成了一項藝術。

縱然Kobe Bryant不同意歐洲球員比美國球員聰明的說法,但歐洲的運動文化確實是和美國有很大的不同,我很同意D’Antoni的觀察。無論如何,如果能把足球的訓練加入籃球,我相信會有很好的成果。或許大家都會跑起來、動起來,更能享受傳球的樂趣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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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Michael Jordan vs. Len Bias的雜想

August 4, 2007 · Leave a Comment

從這裡(Random YouTube Magic: UNC vs Maryland Back in 1984)看到的,一場1984年北卡大出戰馬里蘭的大學球賽,裡面真是眾星雲集,包括Michael Jordan,還有兩年後在NBA選秀會結束後因吸毒過量英年早逝的傳奇人物Len Bias,其他人還有Sam Perkins,以及後來曾經回鍋擔任北卡總教練的Matt Doherty。

連線有點慢,影片有點長,所以要有耐心,終場buzzer之前Jordan的那一記扣籃,確實是他在大學比賽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經典。1984年,同時是我開始接觸NBA和NCAA的一年,所以看起來特別有感觸…

這場比賽的贏家是Jordan和北卡,但Bias的身影,在KG剛好轉至Boston的現在,似乎格外讓人感嘆。許多人形容,Bias是當時ACC和整個大學籃壇最好的球員──不要懷疑,當時籃球之神還沒那麼神,但是我們之中的多數人,卻從未有機會見到他的身手。

也有很多人說,如果1986年以首輪第二順位中選的Bias沒死,Celtics以當時的Big Three: Bird、McHale、Parish加上這個勁爆新秀,冠軍數可能不會只停留在16。再想想看,或許喬丹不會那麼紅呢,或許不會有活塞「Bad Boys」小王朝呢,湖人不會有機會Back-to-back呢,不會有公牛王朝呢。Now that’s unbelievable!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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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建聯,想太多

July 16, 2007 · Leave a Comment

DraftNight15

你參加一家公司的招考,結果考上了,而且成績很不錯。公司決定將你分發至澎湖,但你很不爽,聲稱在澎湖人生地不熟,連個親戚都沒有,要求一定要轉調他處。最近鬧得正兇的易建聯和公鹿「對峙」事件,對我來說就是如此。

不管是易建聯,或是由經紀公司、經紀人、顧問所組成的「易團隊」,似乎都「想太多」。而此時此刻,不禁想起生涯從頭到尾連個經紀人都沒有的偉大球星史塔克頓(John Stockton)。

今年公鹿並不像 2002 年的金塊那麼浪漫,連一眼都沒瞧過就在首輪第五挑選喬治亞共和國的史奇提許維利 (Nikoloz Tskitishvili)。儘管易建聯在選前拒絕至密爾瓦基測試,但總經理拉瑞哈瑞斯 (Larry Harris) 靠著曾任中國隊教頭老爸戴爾哈瑞斯 (Del Harris) 的內線消息,硬在第六順位攔胡,壞了易團隊的好事。

公鹿並非單純的基於市場考量而挑選易,如果易建聯不具備應有的實力和潛力,市場再大也不致於讓公鹿下大注。但如果說公鹿只是看上易的球技,也絕對是違心之論。

事件發展至今,公鹿很明確的表達無意將易建聯交易出去。小易子本人噤不作聲,易團隊則仍不放棄,要求交易至中國人較多的大城市,甚至不排除停賽一年再入選秀。

算起來,NBA 是很講究勞資權益的職業聯盟,勞方自然有權表達意願。但回顧近代史,在選秀會中和球隊交惡的球員,到最後似乎都沒有好下場,例如拒絕赴快艇報到的費瑞 (Danny Ferry),以及拒赴灰熊的法蘭西斯(Steve Francis)。

理由很簡單,只因為選秀也有它的遊戲規則。NBA 即使允許球員有拒絕報到的權利,卻也需要照顧球隊的權益。從現況觀察,易團隊並不具有比公鹿更多的籌碼。

易團隊表示,密爾瓦基只有兩萬七千餘華人,市場太小。但話說回來,這只是觀點問題,否則 1997 年的鄧肯也應該拒絕到聖安東尼奧報到,1995年的賈奈特不該去冰天雪地的明尼亞波里斯,今年的狀元歐登 (Greg Oden),更應該僵持到他能被紐約、洛杉磯或芝加哥選中的那一天。

誠然,魔術強森、大鳥柏德和喬丹,非常湊巧的有洛杉磯、波士頓和芝加哥等市場助益,但偉大的球星能夠創造市場,而且在資本主義的市場機制下,一毛都不會少賺。

所以,這一切的團隊操作,反而和環繞在球員身邊的「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s) 有較大關係,因為這直接影響到他們的收入和利益。就中國球員而言,由於 NBA 高度重視中國市場的背景,以及姚明成功的案例在前,使易團隊有著「有為者亦若是」的雄心壯志。

有時,這些事愈想就愈讓人感到噁心,還不如另一名中國球員孫悅辛苦奔走各隊測試的故事來得溫馨。

所有的問題,終究要回到球場上來解決。如果超音速的選秀榜眼杜蘭(Kevin Durant) 光是在夏季聯盟前兩戰命中率低落,就被形容為「行情下跌」,拓荒者的選秀狀元歐登光是在前兩戰犯規累累,就被評為「還有一大段路要走」。仍「隱身」在中國隊之中、而且表現並不算太出色的易建聯,又有什麼條件繼續和公鹿僵持呢?

台灣的「建仔」王建民,當初和洋基簽約,沒有人預言全美第一大市場紐約對他有「如虎添翼」之助,只希望他能一步一腳印,在洋基找到立足之地。如果當初王建民想太多,今日他或許不會是洋基隊如此珍貴的資產。

相同的,中國「建仔」易建聯,恐怕也不應該想太多。打 NBA 既然是長久以來的夢想,就暫且將所謂的「團隊」拋開,好好的打籃球、證明自己。想像一下,在紐約市被媒體鉅細靡遺的分析肢解,生吞活剝,會是一種值得享受的感覺嗎?只要一身好武藝,如果真不喜歡密爾瓦基,三年後又是一條英雄好漢,「自有留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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